索引号: | 11341802MB1B0461XL/202503-00128 | 组配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涉企行政检查清单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标准 | 备注 |
1 | 生态修复科 | 矿区生态修复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六条。 | 现场检查 | 1.采矿权人按规定编制或修编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报批。2.采矿权人按照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的安排部署和年度修复计划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在矿山闭坑前或者闭坑后的合理期限内及时修复。3.采矿权人按照规定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门用于矿区生态修复。 | |
2 | 矿业权管理科 |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现场检查 | 1、企业是否取得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是否符合开采方案;3、是否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4、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情况 | |
3 | 执法监察科 |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八条 | 现场检查 | 是否存在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用地行为 | |
4 | 确权登记局 |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查、测绘年度报告抽查、保密检查、安全生产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1】4号;《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九条;《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二十九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 现场检查 |
1、企业是否具备测绘资质证书;2、测绘活动是否符合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3、测绘成果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省级标准;4、是否违规获取、使用或涉密地理信息;5、是否落实统计年报责任人;6、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相关制度。 | 配合市局开展此项工作 |
5 | 耕地保护监督科 | 年度备案设施农业用地核查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0]3号):“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12月份要对辖区内设施农业用地进行一次核查”。 | 内业查看档案,外业现场核查 | 1.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范畴、规模予以备案、备案档案是否齐全。 2.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建设方案是否一致,实际用途与备案用途是否一致。 3.土地复垦措施落实情况、占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土地流转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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