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918J/202504-00075 | 组配分类: | 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
名称: |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关于池州高新区2025年度安全管家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项目编号:CZG42025008
二、项目名称:池州高新区2025年度安全管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3-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本质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东湖路与清风路交叉口和泰星城6区4楼
被投诉人: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89号
相关供应商:安徽博鸣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81号7幢5层整层
当事人 1 :安徽本质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东湖路与清风路交叉口和泰星城6区4楼
当事人 2 :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89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问题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因对采购人书面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中: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范围须包含:①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②金属冶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要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审查结果和专家组审核意见,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鉴于该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2025年0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