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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838Y/202504-00015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机构: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清明假期有关工作的提示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清明假期有关工作的提示函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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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区直学校(区幼教集团),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就做好清明节假期校园安全等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加强规范办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有关规定,规范放假,严禁利用清明假期违规补课。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学生放假离校前开展一次安全集中教育,突出防溺水、出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含森林防火)、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防网络沉迷、防电信诈骗、防欺凌、心理健康等安全重点内容。

三是加强封闭管理。各学校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加强保安、门卫管理,确保在岗履职。清明假期要加强校园重点场所安全巡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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