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2504-00015 | 组配分类: | 校园安全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做好清明假期有关工作的提示函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区直学校(区幼教集团),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就做好清明节假期校园安全等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加强规范办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有关规定,规范放假,严禁利用清明假期违规补课。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学生放假离校前开展一次安全集中教育,突出防溺水、出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含森林防火)、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防网络沉迷、防电信诈骗、防欺凌、心理健康等安全重点内容。
三是加强封闭管理。各学校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加强保安、门卫管理,确保在岗履职。清明假期要加强校园重点场所安全巡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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