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15R/202504-00011 | 组配分类: | 突发环境事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鑫飞扬船舶修造公司未经许可占用河道滩地修建下船坡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1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鑫飞扬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占用河道滩地修建下船坡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鑫飞扬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占用河道滩地修建下船坡道,填筑石块、石渣约800吨。
二、整改实施主体:
乌沙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鑫飞扬船舶修造公司未经许可占用河道滩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责令鑫飞扬船舶修造公司履行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依法依规使用河道滩地。
四、目标任务
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合法合规利用河道滩地。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依法依规对鑫飞扬船舶修造公司未经许可占用河道滩地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处罚金5000元,现已结案。
2、池州鑫飞扬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7月1日取得了《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池州鑫飞扬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舶修造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长许可决〔2024〕145号),已清理恢复了河道滩地,并依法依规合理使用。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共3个工作日)向贵池区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41709
电子邮箱:42426997@qq.com。
乌沙镇人民政府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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