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6113/202504-00050 | 组配分类: | 耕地地力保护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政策文件】贵池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0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 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286号)要求,为做 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政策
( 一)补贴对象。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 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 地保护负有一定的义务,确保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要提升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推进秸秆还田、深松耕地等措 施,做到不露天焚烧,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二)补贴依据。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原则上与 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到户的面积为基础。对按规定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达不到耕种条 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 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 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 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为有效 遏制耕地撂荒抛荒,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农业 支持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才能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财政用于耕 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5939万元(其中,2025年
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890万元,审计整改要求2024年稻谷 补贴扣回数49万元),以全区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 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区要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并在以后年度保 持相对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核定补贴面积。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 实施,做好登记造册、核实、公示确认和上报工作。根据基础信 息表内容(附表1),组织村(居)委会入户登记造册、村务公开 栏公示确认后,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的内容主要为 农户基本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 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审 核汇总各村上报的基础信息表内容(附表2),经镇街分管领导签 字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4月25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报送 材料包括:各村公示照片(远近景各一张,需命名)、附件2签 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附件1和2电子版。
(二)资金发放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镇街上报的基础信 息表内容核实汇总,并对核实后的补贴总面积进行公示,无异议 后提供给区财政局作为测算发放补贴标准的依据。各镇街再将审 核无误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基本信息表》录入补贴发放系 统,区财政局确保2025年5月中旬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
金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发放后各镇街要及时在小微权力平台进行 公开公示。
三、实施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补贴工作, 充分认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重大意义,要站在事关农业绿色发 展、稳定粮食生产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大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补贴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在 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补贴政策落实、 监督考核。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补 贴工作按时完成。
(二)做好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面广、资金多、 受千家万户关注。要统一宣传口径,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 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培训、发放明白纸等形 式,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户。在补贴实施过程中,要主动与基层干 部、群众沟通交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确 保补贴工作平稳进行。
(三)严格监督考核。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进 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清册是否齐全、 补贴面积认定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信息是否公开公示、 工作完成进度等,并及时处理补贴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严肃查处 违反补贴政策的各种行为。对骗取补贴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按照《财政违法处罚条例》以及 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罚,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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