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6113/202502-00024 | 组配分类: | 法规标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贵池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挂钩”激励措施》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安全生产领域营商环境,将安全生产标 准化达标企业与保险费率、信用管理、风险定级、行政执法、 帮办服务、复产验收、评先评优、上市培育等挂钩(简称“八 挂钩”),充分调动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积极性, 促进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制定 如下激励措施。
一、与保险费率挂钩。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购买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根据企业标准化不同等级相应下浮保险费 率,原则上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分别下浮30%、20%、 10%。
二、与信用管理挂钩。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纳入企 业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和依据,鼓励在公 共服务、行政管理和表彰奖励事项中作为重要参考;对安全生 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优先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与风险定级挂钩。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作 为风险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实施差异化分类分级监管,相应 降低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减少监管密度和频次。
四、与行政执法挂钩。相应减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年度执法检查频次,对首次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其他违法行为依法采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措施。
五、与帮办服务挂钩。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 请、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等事项时,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全力保障企业 生产经营需求。
六、与复产验收挂钩。因安全生产等政策性原因,对相关 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的,原则上一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不纳 入范围;重点行业企业停产后申请复工复产时,原则上优先安 排标准化达标企业,及时做好复产验收工作。
七、与评先评优挂钩。评选推荐各类先进单位(集体)时,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推荐。
八、与上市培育挂钩。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且符合相关 上市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培育,各监管部门对 企业涉及的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能评、环评、安评、消防等 手续给予“绿色通道”帮扶支持。
本激励措施适用于在贵池区注册、纳税,正常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的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由应急管理部门发放安全标准化 证书的其他行业企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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