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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42862W/202502-00013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池州德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氟化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池州德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氟化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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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德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氟化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吨氟化钙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

池州高新区前江产业园金源西路

建设单位:

池州德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中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池州德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氟化钙颗粒项目位于池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前江产业园西区金源西路。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7度14分58.316秒,北纬30度31分26.747秒。项目厂房总面积为350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分期二期建设,一期建设1栋面积35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新建1条氟化钙生产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环保设施,形成年产氟化钙颗粒15万吨的生产能力,二期建设第2条氟化钙生产线,除尘系统接入一期建设的除尘设施,形成全厂年产30万吨氟化钙颗粒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上料粉尘、造粒粉尘、打包粉尘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应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落实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通过以上措施,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收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前江污水处理厂。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车间内按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1#生产车间东侧,10平方米),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严格对照《“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卫部门及时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池州市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

受理地点:

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2099996

电子邮箱:

11933018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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