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索引号: 11341802003284870A/202412-00075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质量安全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贵建〔2024〕149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质量安全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阅读次数: 来源: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12-27 15:48
【字体大小: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区安委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我局印发的《贵池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冬季大排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贵池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提升建筑施工实体质量水平,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我局于2024年12月18 日-26日开展了第四季度质量安全暨文明施工督查工作,同时向各在建项目宣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由我局工作人员参加,邀请质量安全专家对全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督查。主要检查现场质量、安全和渗漏、裂缝等实体质量通病多发问题治理。

本次督查共检查了17个在建项目,发现问题和隐患共计73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各在建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问题比较突出的3个项目下发了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从督查情况看,各在建项目基本能做到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相关工作部署,但渗漏、裂缝等实体质量通病多发问题治理力度仍需加强,继续强化原材料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监管控制力度。各参建责任主体仍存在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细、落实不力等问题,企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全部落实到位,部分项目未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自查工作,施工现场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和常见质量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方面

1、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主要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人员签字不全,梁、柱高低标号混凝土施工专项方案台账资料不完善,隐蔽工程验收影像资料不全等情况;

2、混凝土质量管控不到位。部分项目现场存在未设置砼标养室,未见同条件试块等问题;

3、工程实体质量水平不高。现场实体质量不同程度存在混凝土夹渣、胀模、蜂窝、麻面等现象,钢筋加工、安装控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安全方面

1、安全管理责任未严格落实。部分项目危大工程清单建立、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公示公告、方案交底和技术交底、验收等制度未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冬季大排查和冬季施工方案交底工作。

2、“安全日志”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安全员已记录的“安全日志”普遍存在记录内容不全,流于形式,签字缺失,无法体现履职情况等问题。

3、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或在岗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4、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一是不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部分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登高作业人员不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个别人员使用已淘汰的“三点式”安全带。二是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间距过大未采取封闭防护措施,临边、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井内防护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部分项目脚手架基础不平整、连墙件、剪刀撑设置不到位,个别项目悬挑脚手架局部与方案不符;部分项目落地式接料平台立杆间距偏大、剪刀撑设置不到位、架体与建筑物无可靠连接措施;模板支撑系统存在与外架连接,局部支撑立杆悬空等问题。四是施工用电管理不到位。现场施工用电存在乱拉乱接、一闸多机、末端开关箱设置不到位、穿越钢管无绝缘措施等问题。

(三)扬尘污染防治方面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待进一步提高,现场裸土覆盖不到位、局部道路未硬化、现场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各在建项目要按照整改通知单及现场督察时提出的问题抓紧督促整改,对问题整改情况要按照期限内上报我局建管处,实行闭环管理,切实消除建筑质量安全隐患。

(二)狠抓建筑品质提升。各地在建项目要大力质量多发问题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建筑的原材料质量控制,确保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减少质量多发问题的发生。

(三)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在建项目要按照《关于开展贵池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关于做好建筑工程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集中开展秋季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监管力度,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

(四)全力抓好扬尘防治。各地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对环保部门提出的特殊时段管控措施,要不折不扣遵照执行,并加强排查,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我局下一阶段工作将紧盯一线,下沉监管力量,严格监管执法,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推动执法向前延伸;紧盯施工现场违法违规问题,尤其是违反《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要求的,对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项目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对于整改不落实,监管不服从的责任主体和项目,要顶格处罚,同时,要加大建筑市场中存在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形成有效震慑。


附:2024年第四季度质量安全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情况一览表



2024年12月27日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播放PDF文档... 你可以下载该文档到本地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