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758B/202501-00024 | 组配分类: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监管显力度,帮扶蕴温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做好被依法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治工作,贵池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制定多项措施、建立多项机制,预防潜在安全隐患,助力社区矫正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档案管理。贵池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在矫的2名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落实省厅、市局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文书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档案内容,与医院、监狱建立协调机制,保证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档案手续齐全。
二是严格监管措施。对全区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进行分级分期分类管理。结合司法所每月入户走访,第一时间掌握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严格落实“时时定位、天天打卡、周周汇报、月月见面”的监管要求,在不影响矫正对象治疗和生活的前提下,实行夜间突查和电话抽查,严防人机分离,杜绝脱管、漏管情况发生。
三是定期复查病情。及时收集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每季度提交的病情复查材料,要求到三甲公立医院做病情复查,附相关检查资料,便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其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复查结果等情况。
四是落实帮扶措施。积极协调民政、医保等相关部门共同落实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医保、低保等政策。在节日期间,为他们送去节日慰问。对情绪不稳定,矫治消极的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开展心理疏导和个别谈话教育。让矫正对象看得到希望、听得进道理、感受到关怀、树立起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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