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48R/202407-0005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贵水函〔2024〕13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有关镇街:
6月19日入梅以来,我区共出现6轮强降水过程;梅雨期全区平均降水量533.6毫米,较常年偏多1.6成。梅雨期强降雨对我区部分水利工程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毁,给后续防汛抗旱等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现就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水利工程水毁情况调查。各镇街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水利设施水毁调查,掌握真实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填写《池州市贵池区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情况统计表》,并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7月25日前报送区水旱灾害防御站。
二、全力开展水利设施水毁修复。目前,我区正处“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出现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可能性很大。各地要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不等不靠,积极开展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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