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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贵池区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23年动态调整)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贵池区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23年动态调整)

阅读次数: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2-1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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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应急管理领域)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65号),“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及咨询电话服务”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

二、承办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领域业务科室。

三、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实行365天“7×24小时”工作制度,提供全天候人工服务,按照“受理、转办、办理、答复、督办、办结、回访、评价 ”八个闭环运行流程进行登记受理、联动处置、回访评价。

七、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0566-2099353。

 

 

 

 

 

 

 

 

 

 

 

 

 

 

 

 

 

 

2  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将每年的6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二、承办机构

应急局综合协调科。

三、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确定具体时间、场地、参加单位和人员等;

2.围绕活动主题,筹划活动内容、表现形式等;

3.布置活动现场,安装设备设施等;

4.活动现场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等咨询宣传活动。

七、办理时限

每年616日当天。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0566-2099353。

 

 

 

 

 

 

 

 

 

 

 

 

 

 

 

 

 

 

3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政府办公室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等的通知贵办秘〔201923)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承办机构

区应急指挥中心、各相关领域业务科室

三、服务对象

全社会。

四、申请条件

根据上级指示或应急管理局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接到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报告后,应急管理局启动有关预案响应,根据预案规定组成应急指挥部,开展如下工作:

1指挥长指令指挥部办公室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区应急指挥中心、相关业务室等)研究处置意见。

2相关成员单位收集整理安全生产事故或自然灾害的有关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所需信息,供会商研判和决策。

3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调集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

4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队,率现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地政府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支援,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委、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0566-2099353。

 

 

 

 

 

 

 

4  发布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风险

预警和灾情信息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政府办公室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等的通知》(贵办秘〔201923)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二、承办机构

区应急指挥中心、各相关领域业务科室

三、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应急管理局官网以及短信平台等,适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风险预警和灾情信息。

七、办理时限

适时发布。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0566-2099353。

 

 

 

 

 

 

 

 

 

 

 

 

 

 

 

 

 

 

 

 

5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应急演练。

2《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政府办公室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等的通知》(贵办秘〔201923)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二、承办机构

区应急指挥中心、各相关领域业务科室

三、服务对象

政府,镇街道办事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指导镇街道办事处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2指导镇街道办事处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风险特点和规律,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3指导镇街道办事处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0566-209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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