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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048R/202410-00033 组配分类: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
发布机构: 贵池区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名称: 关于开展江口电力排灌站排灌沟渠清淤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11 发布日期: 2024-10-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江口电力排灌站排灌沟渠清淤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0-1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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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江口电力排灌站排灌沟渠清淤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请示已收悉,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实施安全生产监督。
       你单位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在项目开工十五个工作日内报质监站备案。参建各方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联系人:高舰
       联系电话:0566-204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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