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31F/202411-00001 | 组配分类: | 突发环境事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贵池区编号LD202400674信访件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贵池区编号LD202400674信访件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区涓桥镇新桥村中畈组位处白鹭栖息地,现镇政府、新桥村在水库水面上建光伏,影响白鹭捕食、栖息,破坏生态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督促池州市丰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加强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监督管理,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鸟类保护各项措施。
四、目标任务
按环评要求的鸟类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按环评要求落实鸟类保护措施。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共3个工作日)向贵池区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3397602;
电子邮箱:547047624@qq.com 。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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