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2409-00060 | 组配分类: | 校园安全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区直学校(区幼教集团),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校园安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全区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学生放假离校前开展一次安全集中教育,突出防溺水、出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防网络沉迷、防电信诈骗、防欺凌、心理健康等安全重点内容。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寄宿学生等群体安全管理,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放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要围绕校舍、宿舍、在建工程、食堂燃气、灶具、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办公电器设备、功能室、围墙、大门、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系统、校车等重点领域起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利用假期完成整改。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
三是加强封闭管理。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加强保安、门卫管理,确保在岗履职。国庆期间要加强学生公寓、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重点场所安全巡查,强化电梯、电网、水网、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设备日常管理,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信息管理。领导干部和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到及时接听电话。要细化节日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物资人员保障,严格事件信息报送,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稳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严禁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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