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31F/202409-00018 | 组配分类: | 突发环境事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贵池区编号LD202400697信访件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贵池区编号LD202400697信访件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贵池区涓桥镇桂畈村龙云搅拌站排污池长期不使用,污水、化粪池直排沟渠,对河水造成污染,致鱼死亡。
二、整改实施主体: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拆除生活污水外溢PVC管道,定期对生活污水清理还田;
2.立即对沉淀池进行清理,并常态做好废水收集处理工作。
四、目标任务
生活污水有效收集不外排,沉淀池定期清理。
五、完成时限: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及时拆除生活污水外溢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还田;
2、已及时清理了废水沉淀池内的泥沙;
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龙云搅拌站未按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未按要求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给予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2万元,现已结案。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4日,共3个工作日)向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3918;电子邮箱:2367674237@qq.com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