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90J/202404-00066 | 组配分类: | 失业登记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墩上街道失业登记各类事项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街道户籍人员。包括: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含认定的网络创业)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介绍;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应履行的义务;
1、积极参加职业介绍;
2、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三、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街道户籍人员。
包括: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含认定的网络创业)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申请材料
1、 失业人员申请表、登记表;
2、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本人业、毕业证(学历是大专及以上人员)复印件各一份;
3、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
4、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5、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人员,提供有效停业证明;
根据人员类别:3-5项仅需提供1项。
五、办理流程
1、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2、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有申领《就业创业证》证明需求的,携本人身份证前往贵池区政务服务大厅8号窗口打印《就业创业证》证明。
3、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方式)
户籍所在村(居)为民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一次性告知。
九、咨询电话:0566-481500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