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48R/202408-00017 | 组配分类: | 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名称: | 贵池区水利局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2年贵池区被省水利厅纳入全省首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三个试点县之一。今年是试点的第二年,经前期审核把关,今年确定试点项目7处,项目计划总投资949.85万元。奖补金额609.39万元,撬动社会资本340.46万元。今年贵池区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通过以下措施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
一是扩大奖补对象范围,照顾小型市场主体,对自愿出资投劳参与坡耕地整治、坡式经济林治理等水土流失治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组集体、专业大户、农户及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主体给予奖补。
二是通过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筹措资金,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三是采用建设主体自主申报、镇村审核把关、专家比选,择优确定项目,并向社会公众公示接受监督,大幅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前期工作时间。四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全过程规划设计、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等服务。
贵池区将继续通过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试点,探索创新治理措施,突出建设效益,吸引社会投资,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提高群众建设、管理水土保持工程的自觉性和能力,加快贵池区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汪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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