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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048R/202407-00023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水利领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文号:
贵水函【2024】147号
成文日期:
2024-07-31
发布日期:
2024-07-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水利领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7-3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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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
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局属各单位:
当前正处高温伏季且是暑假期间,根据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要求,现就我区水利领域进一步加强2024年度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各镇街,各单位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隐患排查纳入工程日常巡查、河湖“四乱”问题排查安全生产检查、防汛检查等工作中,及时发现并排除水闸、泵站、水库大坝及溢洪道管理范围内的防溺水安全隐患,提醒和劝阻擅自游泳、嬉水、垂钓、捕鱼等人员进入管理区域。
(二)加强设施维护修缮。各镇街,各单位要定期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安全警示标牌标识进行检查和维护修缮,及时更新防溺水宣传标语,明确标注水域水深和危险程度,适当增设救生设备器材,及时修缮险要地段、临水岸边防护围栏,并喷涂黄色警戒线。鼓励各地将人防、技防相结合,因地制宜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水域安装防溺水高清监控摄像,同步语音劝返,提高水域监管时效性。
(三)加强隐患检查督导。各镇街,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属地实际分解并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水域管理责任。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发现问题整改、应急值班值守等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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