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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MB1B0461XL/202407-0013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7-1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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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贵池总支: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风貌规划建设的建议》(71号)已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领,科学编制村庄规划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为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根据省、市和贵池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方案,有序推进我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止2024年6月底,14个镇街172个行政村(不含城市社区),计划编制170个,已开展编制162个,其中包括五处国家级传统村落墩上街道渚湖姜村、棠溪镇石门村、茅坦村、梅街镇刘街村、里山街道元四村,(通过专家评审142个,获得市政府审批20个),计划2024年底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

二、引导做好农村住房风貌管控

农村住房建设应符合村庄规划,体现适用、经济、绿色、美观”要求。推荐具有乡土风貌、地域建筑特色、体现时代气息的通用设计方案,注重与整体地理人文环境相融合,供建房农户选用,并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农民自建住房原则上不超过三层。城郊融合类村庄应在征求村民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前提下,科学确定设计标准。对于具有传统风貌、历史文化保护特色的住房,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护修缮。

    三、强化管控,提升乡村地区景观风貌

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和农民意愿,加强乡村景观风貌引导,健全完善“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农房设计”机制,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衔接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贵池区文物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对耕地、林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市政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分布以及建设高度等空间形态提出的整体管控要求,不搞大拆大建,保留乡村特色风貌。有序开展村庄规划落地实施、传统村落风貌提升、和美乡村创建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提升乡村空间治理水平

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我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情况,积极邀请古建筑保护和开发方面的专家、文化学者、相关民间组织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中来,指导建筑修复、文化寻根等,撰写散文、诗歌、古村回忆文章,组织摄影展、非遗展演等活动,深挖旅游和文化价值,深入挖掘提炼各地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样板案例。同时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责任制,切实了解村民生活诉求,要求编制单位派驻一两名乡村规划师驻村,进行政策宣传解读,驻村调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5天,入户访谈,扎根乡土问计于民。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村庄规划数据入库,丰富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动态完善功能,健全完善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和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同时探索建立村民自治监督机制,让村民成为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参与者,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章淑英     联系电话:0566-2816929)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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