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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07Y/202402-00041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统筹市县2%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统筹市县2%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02-0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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