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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42862W/202407-0002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安徽伏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头肉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安徽伏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头肉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30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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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伏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头肉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5000头肉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里山街道

建设单位:

安徽伏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绿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徽伏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头肉牛养殖基地扩建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里山街道,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9489894°、北纬:30.52822709°,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流转土地4.6797hm²,依托现有牛舍4800m²,新建牛舍35000m²,建成后年出栏肥牛5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项目区域应科学规划布局,做到实验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厂内道路、生产作业区、仓库、料库等地面应硬化,厂内未硬化的裸土地块均应进行绿化。饲料加工车间搅拌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四面软帘),混料粉尘经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应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养殖区臭气通过采用发酵垫料养殖工艺、加强牛舍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的治理措施。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和表3限值;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有关规定。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进行设计建设,严禁违法乱排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优选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通过采取封闭隔声、设备内置、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加强设备保养维护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在厂区应按要求建设病死牛暂存间(养殖区西侧,10m²)和医疗固废暂存间(兽医室内,5m²)。医疗固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与管理。切实做好生产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与运输管理工作,不得在厂内长期堆存,不得再产生二次污染。病死牛暂存病死牛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转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牛粪定期清理,垫料定期更换,牛粪污以及发酵床垫料送至厂内堆粪棚暂存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池州市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保窗口

受理地点:

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6-2099996

电子邮箱:

11933018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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