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5578005156/202406-00057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碧岩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切实抓好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的处置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碧岩社区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程元盛
副组长:舒正东
成 员:舒丽芳、舒秀红、檀喜云、巩明、江冬英
(二)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程元盛
副组长:舒正东
成 员:舒丽芳、舒秀红、檀喜云、巩明、江冬英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研究部署、指挥协调、检查督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向街道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
3、组织公安、工商、卫生院等相关职能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处置安全重大事故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质、经费等保障机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1、协调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抓好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医疗救护和患者转送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报告
第五条监测
建立健全并完善现有食品监测系统,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为实行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
第六条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一)责任报告人:辖区内所有公民。
(二)报告程序:凡发现食品药品有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街道办公室。
第四章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七条按照相关文件及精神,信息报告与发布统一口径 ,正面安全,防止炒作,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食品药品事故由区政府发布。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条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保障系统
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预防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准备,各部门、各生产销售加工企业,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出发,必须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映体系,在思想上、组织上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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