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5578005156/202406-00038 | 组配分类: |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名称: | 清溪街道预防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2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 传染病报告制度
报告病种:
1、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甲流H1N1流感、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 不明原因肺炎
5、 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疫情。
报告时限:
1、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发现不明原因肺炎,或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马上进行报告。
2、 对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病院携带者在诊断后尽快于24小时内上报;积极做好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工作
3、 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2小时内报告。
4、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法规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准确及时,不漏报、不错报。
二、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1、 建立传染病分类登记统计制度,卫生防疫人员要每两周检查一项门诊,病房和村卫生所,执行传染病分类,登记统计情况,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搞好卫生防疫工作。
2、 卫生防疫人员每月到涉农社区一次,检查村卫生所防疫工作情况,积极开展除害灭病为中心,“两管五改”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运动。
3、 控制首发传染病理,甲类传染病应就地隔离,就地治疗,配合市卫生防疫站做好疫区消毒,防止蔓延。
4、 采取综合措施,搞好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5、 有计划,有目的开展人群计划免疫工作和保健知识。
6、 积极做好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工作
三、突发疫情防控点工作制度
1、标准化设置疫情防控点,对各防控点的人员出入、体温测量、车辆消毒、物品配备、工作纪律等进行明确规定,切实将工作程序规范化、标准化。在各防控点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参与防控工作同时督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2、建立健全三级分包责任制,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定点管控,每天分上、下午两次监控居家隔离人员体温并做好登记,向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分包责任人联系方式,随时为隔离人员提供防控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及生活便利服务。对隔离人员每天进行两次重点消杀全面消杀。
3、构建严密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公开疫情防控分包责任一览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建引领,逐级建立“街道-村(社区)-点位”三级网格工作体系,建好“三本台账”。从摸排疫情情况到协调防护物资,从白天上门入户到夜晚帮忙巡查外地车辆,每一项信息,辖区工作人员须时时更新,确保及时、高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4、实现精准管控模式,建立分户包干责任制,落实街道、村(社区)干部责任,对湖北返乡人员安排“一名街道干部、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物业人员”进行密切关注跟踪。在隔离户房屋门口张贴疫情告知书,杜绝其在隔离期间与亲朋好友来往,严格采取隔离措施。分包到户的工作人员还需解决隔离户的生活起居、心理疏导等需要,担起隔离户的消毒、监测体温、宣传、物资配送等任务,帮助他们平安度过隔离期。
四、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应饮食从业要求的疾病患者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操作间及餐厅必须整洁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食、熟食分开,严禁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出售。
4、各类炊具、餐具要指定专位摆放,不准放置地面。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5、积极采取防鼠、防蝇、防虫措施,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抓好消毒工作。
(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烧透。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和培训至少一次。上班时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等均应戴口罩。上班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和口罩进入厕所。在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卫生的售货工具。操作区严禁吸烟,严禁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每餐出售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双手消毒除菌)、勤换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擦香水,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工作时不赤膊、不赤脚、不穿拖鞋和背心。
(三)、食品储存卫生制度
1、存储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感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实,严禁直接裸露土地,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发霉、变质发生虫子。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
6、食品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四)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街道辖区内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2及时报告: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并随时报告最新情况。
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街道及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