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74W/202406-00103 | 组配分类: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贵池区乡村公益岗位安置流程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岗位开发。
岗位开发主体(单位)制定岗位职责、职位数量、人员条件等,填《贵池区乡村公益岗位申请表》报区人社审核。
二、人员安置。
对已审核的乡村公益岗位,安置岗位人员,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原则,确定人选,并公示。
三、岗位管理。
坚持“谁开发、谁管理、谁负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开发及管理的主体责任,开发主体(单位)制定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岗位考勤制度、建立常态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不服从日常管理等情况的,应及时解聘并停发务工报酬或岗位补贴,可通过其他渠道帮助增加收入;对年龄偏大、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要及时督促调整,人员发生调整变动的,应及时向区人社报送更新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