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23L/202505-00104 | 组配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贵池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纪律要求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 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政策
(一)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条件
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以下简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下简称“6类重点对象”)。
2、住房经鉴定(住建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免费鉴定,并逐户发放鉴定证书)属局部危险(C类)或整体危险(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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