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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金云:
你报来《关于池州市贵池区华邦阳光幼儿园申请变更举办者
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
条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变更。即由我局《关于同意设立池州市贵池区华邦阳光幼儿园的批复》(贵教基〔2015〕14号)和《关于同意乌沙镇慈云阁幼儿园等44所民办学校变更学校名称的批复》(贵教基 〔2019〕69号)文件批复的举办者张家安变更为周金云。
特此批复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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