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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718E/202310-00069 组配分类: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0-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2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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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农房倒损恢复重建项目救助标准按照倒房重建人员困难情况、重建户数、重建修缮性质对应的标准,即当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实行。当前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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