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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758B/202501-00009 组配分类: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
发布机构: 贵池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律师处罚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律师处罚说明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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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各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无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律师业务的行为,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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