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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二、实施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各派出所户籍业务窗口。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核查-审批-办结
六、所需材料
1、变更人或者监护人《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相关依据、证明材料(部分情形下提供);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电话
0566-2318268
十、监督电话
0566-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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