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48R/202311-00044 | 组配分类: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名称: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花庙水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反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截止2023年11月20日,我单位收到“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花庙水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如下:
序号 | 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贵池区林业局 |
(一)该项目建设应不占或少占林地。若确需占用林地的应依法依规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依法办理落实林地占补平衡手续;
(二)该项目若需占用自然保护地的,应向有关管理机构办理同意使用保护地等手续:
(三)该项目若需使用公益林的,应依法办理公益林“占补平衡”相关手续;
(四)应同林权权利人签订使用林地、林木协议,依法依规予以补偿,确保使用林地无纠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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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
2 |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一、支持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花庙水库工程建设,原则同意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花庙水库工程选址。
二、经查阅相关资料并结合你单位提供的选址坐标,该项目选址不涉及贵池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该项目选址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需采取减缓和补偿措施,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要求,履行生态保护措施。
三、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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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
3 |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无意见 | 采纳 |
4 |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 无意见 | 采纳 |
5 |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采纳 |
6 | 贵池区科学技术局 | 无意见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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