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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07Y/202309-00003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牌楼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牌楼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0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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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制止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政府工作实际,根据《牌楼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基本要求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类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

1、对重点时间的预防。针对农村地区进行大型政治、经济、文化、外事活动期间和人、财、物流动集中、高峰期作重点预防,部署公开和隐蔽力量,掌握信息动态,动员各方面力量,消除隐患,防止事件的发生。

2、对重点人或群众的预防。镇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及信息网络,广泛收集,了解重点人或群众因受各种矛盾冲突或纠纷的刺激,不能自控和化解,表现出对社会、单位或个人进行报复等信息。对可能引发事件的个体或群众,要注重掌握情况积极进行工作,并报告上级党政领导或通知有关单位,及早缓解或消除动因。

3、对重点空间和事件的预防。根据社会安全事件的特点,一般引发人群密集、影响较大的公共场所,重要设施及党政机关。这些空间既是事件引发的客观基础,也是事件主体主观选择的环境目标。协调、召集相关工作人员重点预防和及时处置的事件:一是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二是摸清不安定动因,如征地、环境污染等问题,做好调查了解,掌握信息,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积极疏导和预防,力争把治安问题化解,防止矛盾激化,控制事态扩大。

二、防止突发社会安全事故的基本方针

疏导教育,缓解矛盾,内紧外松,依法处置。

三、防止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1、坚持在党委、镇政府及上级机关领导下的统一和协调配合的原则。

2、坚持可散不可紧、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

3、坚持不失时机、迅速果断的原则。

4、持因事施策、区别对待的原则。

5、坚持教育,力争多数、孤立打击少数的原则。

6、坚持力保要害部位和广大群众安全的原则。

7、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政策的原则。

四、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1、要机敏、灵活,沉着冷静,语言规范,方法得当。参与处置治安事件时,要始终保持沉着冷静,不急不躁,要有耐心和忍受力。做到说话文明,言语准确,注重分寸,切忌语言粗鲁、偏激。处理方法更要规范,防范事态扩大。

2、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按照有关预案的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及时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先期处置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救治伤员、排除明显险情、控制事态发展等工作。

3、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因素大量涉及政策问题、法律问题,这就要求在处置过程中严格依照政策、法律办事。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直接出面处理的问题,既要积极参与,不宜公开出面,但要掌握情况,保持和指挥中心的联系,积极做好对付可能发生的准备工作。

4、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增强处置应变能力。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涉及面广,问题交织、复杂,政策性强,难度较大,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是涉及处置报警事件信息,调动警力,运用警察手段,实施戒严、封锁道路等重大行动,都必须逐级请示,得到批准后方能行动。

5、加强预案教育训练,提高工作人员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政策水平及业务能力。

五、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范围

1、因歹徒劫持车辆、人员导致的违法犯罪事件。

2、因政治、政策及待遇问题导致教职工、学生及企业职工非法游行、示威、静坐、请愿以及冲击党政机关事件。

3、因开展大中型文体活动出现的打、砸、抢等闹事事件。

4、执行农村政策时引发的群众闹事事件。

5、因土地开发、征地赔付、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闹事事件。

6、因治安灾害事件引起的群众哄抢事件。

六、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基本方法

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和有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3、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镇政府或有关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依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和种类,适时派出专家顾问组,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专家顾问组应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

5、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并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上级应急管理机关报告,请求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出预警。

6、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各单位和部门,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7、发生涉外突发事件时,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职责分工,派人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并负责承办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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