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8575/202406-0005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池州市贵池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池州市贵池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梅街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坚持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镇防指负责组织编制,镇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报区防指备案。
各村应根据区域内山洪灾害灾情、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防汛指挥机构及责任人等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村预案,并按程序报批报备。一般情况下,镇级、村级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梅街镇位于贵池区东南山区,镇政府所在地距离城区23公里,西接殷汇,北靠里山(原解放乡)、东邻九华山风景区,南与梅村镇接壤。全镇国土面积264平方公里。
梅街镇地势东高西低,地面自东向西倾斜,东南山区山势陡峭,西北山峰连绵,属贵池南部山区。
根据山洪灾害普查,我镇白洋河及龙舒河流域山洪风险均较高,共有11个小流域分布其中,涉及10个行政村,人口19610人,流域面积104.7平方公里(见表1)。
表1 贵池区小流域及河道特征值表
序号 |
流域名称 |
所属水系 |
流域面积(公里) |
河道长度(公里) |
河道比降(‰) |
山洪灾害类型 |
发生灾害次数 |
1 |
白洋河 |
长江清溪河 |
220 |
27.5 |
13.5 |
溪河洪水 |
5 |
2 |
源溪河 |
白洋河 |
8 |
11 |
15.6 |
溪河洪水 |
2 |
3 |
查回河 |
白洋河 |
4 |
4.7 |
44.1 |
溪河洪水 |
1 |
4 |
长太河 |
白洋河 |
9 |
3.5 |
9.1 |
溪河洪水 |
2 |
5 |
双溪河 |
白洋河 |
10 |
5 |
101.1 |
溪河洪水 |
3 |
6 |
郑村河 |
白洋河 |
9 |
6 |
35.8 |
溪河洪水 |
2 |
7 |
岸门河 |
白洋河 |
2 |
4 |
13.9 |
溪河洪水 |
2 |
8 |
西华河 |
白洋河 |
2 |
3.3 |
10 |
溪河洪水 |
2 |
9 |
峡川河 |
白洋河 |
7 |
5.5 |
11 |
溪河洪水 |
3 |
10 |
官冲河 |
白洋河 |
3 |
4.5 |
11 |
溪河洪水 |
2 |
11 |
桃坡小河 |
白洋河 |
5 |
7 |
12 |
溪河洪水 |
3 |
12 |
桃坡河 |
白洋河 |
3 |
3.5 |
11 |
溪河洪水 |
2 |
13 |
龙舒河 |
秋浦河水系 |
17.8 |
4.1 |
11 |
溪河洪水 |
2 |
梅街镇属暖湿性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丰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年均无霜期255天,最长304天(2007年)。初霜多出现在11月中下旬,终霜在次年3月。全镇年平均气温为16.6℃,极端最高气温为40.8℃,出现在2003年8月1日;极端最低气温为-15.6℃,出现在1969年2月5日。
受华东季风、西南暖湿气流影响,境内降雨丰沛,全镇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480毫米。降水年际变化大,最大年降雨量2340毫米(2016年),最小887.7毫米(1978年),丰枯水年降雨量相差2.5倍。降水年内分配极不均,4~9月份降水占全年的69%。
梅街镇境内主要有两大水系。一是龙舒河,为秋浦河水系,起源于棠溪镇滴水崖,流经棠溪、梅村两个乡镇,经我镇铺庄村、乌石村进入殷汇镇,在我镇全长4.1公里,二是白洋河,为清溪河水系,流经长垅、太平、源溪、和平、刘街、姚街、梅街、峡川、潘桥、桃坡、铺庄11个行政村。支流11条:源溪河、查回河长太河、双溪河、郑村河、岸门河、西华河、峡川河、官冲河、桃坡小河、桃坡河。小支流繁多。
梅街镇辖10个行政村,2个社区14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2916
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76人,人口分布特点为“大分散、小聚居”。全镇总耕地面积18880亩,人均耕地0.82亩,农业以水稻为主,兼有茶叶、小麦、油菜、玉米、豆类等,农民人均收入9000余元。具体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详见附表1。
(1)山洪灾害类型
梅街镇山洪灾害的类型主要有溪河洪水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崩塌、滑坡、泥石流属于地质灾害,本预案所述相关内容供地质灾害防御部门参考。
(2)山洪灾害成因
山洪灾害均由暴雨形成,每年的4月下旬至8月上旬,暴雨集中,强度大,镇域内约有90%的山洪地质灾害均发生在雨季。暴雨中心点位置较难预测,降雨量大且集中,境内河流多为深谷型,源短流急,落差大,汇流时间短,洪峰形成快,这些都是山洪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
(3)山洪灾害的特点
溪河洪水具有突发性强、水量集中、来势猛、成灾快、破坏力大等特点。
崩塌、滑坡具有群发性和复活性特征。一次强降水,可能引发多起崩塌、滑坡,部分崩塌、滑坡在第一次发生后,在强降水时可能再次发生滑动。
据调查,我镇每年遇强降雨时,都有不同程度的山洪灾害发生,包括泥石流(水石流)、滑坡、塌方等。特别严重的有3次:一是2007年强降雨,转移人员2000人,受灾面积16700亩,电力通讯公路毁坏程度十分严重,估计经济损失2400万元,人员死亡5人。二是2016年“7.2”水灾,转移人员700人,受灾面积8772亩,造成经济损失1138万元;
根据调查,梅街镇山洪灾害影响主要涉及刘街、潘桥、峡川、和平等10 个村(社区),795户,涉及人口3440人。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详见附表2。
因开发建设、外出务工、避让搬迁等因素,受山洪威胁的人口数量并不固定。洪灾易发区各村应在每年汛前组织村组对区域内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汛期,各村要掌握最新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于源溪、和平、刘街、峡川、潘桥等地。我镇现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7处,其中滑坡2处(潘桥、太平)、泥石流2处(刘街、和平)、崩塌2处(源溪、峡川),地面塌陷1处(源溪)、灾害规模为小型。
防灾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防灾知识宣传、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防灾管理等;防灾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山洪沟治理、中小河流治理、滑坡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
近年来,梅街镇加大防灾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各类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提高群测群防水平。位于我镇以及对我镇防洪有指导作用的自动雨量站点4个(铺庄、潘桥、姚街、和平)、峡川、桃坡2个水位监测站、7个水库自动水位站点监测站点与预警对象关联表见附表4。
基层防汛信息展播系统位于镇政府,所有山洪危险识别区都设立了警示牌,内容包括转移人员、转移路线和转移地点,涉及的各村村部都设立了山洪预警宣传栏。
近年来,梅街镇境内有7座小型水库实施了除险加固(源溪水库、查回水库、宋冲水库、六谷冲水库、峡川水库、牌楼水库、新冲水库)这些水库有效地削减了洪峰,对下游的防洪总体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在解决洪水冲刷河岸、淹没田园村庄问题上仍需建大量的防洪工程。到2020年,白洋河进行了中段治理和上游刘街段治理,现状防洪标准为十年一遇,较好的保护了沿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区(山洪灾害易发区):指规划范围内在5年一遇或1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会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严重破坏的易受灾的危险区域,或易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域。
警戒区:指规划范围内在10年一遇至2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需要通过水利工程保护,才能保证人员居住相对安全,生产活动基本不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区域。
安全区:指规划范围内在20年一遇以上洪水才会有山洪威胁,其余情况下居住相对安全、生产活动基本不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区域。
危险区: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潘桥社区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官冲河
临时安置点:梅街中学及柯昌发等户
转移路线:沿齐石公路及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桃坡村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西冲水库河
临时安置点:桃坡中学及朱常余等户
转移路线:沿齐石公路及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乌石村
所属小流域:龙舒河
临时安置点:乌石村部及杨长根等户
转移路线:沿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铺庄村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铺庄河
临时安置点:谢国亮、吴栋梁等户
转移路线:沿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和平村港口、赵村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查回河
临时安置点:方亿华、方纪华、赵可来等户
转移路线:沿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和平村栗坑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五洲河
临时安置点:吴茂龙、吴益开等户
转移路线:沿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和平村夏湾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
临时安置点:太和小学及章征华等户
转移路线:沿公路及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源溪村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
临时安置点:曹家祠堂及汪昌满、汪昌荣等户
转移路线:沿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太平村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安子山河
临时安置点:太平小学
转移路线:沿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刘街社区双龙、风火刘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周冲河
临时安置点:双龙祠堂及风火刘祠堂
转移路线:沿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刘街社区郑村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
临时安置点:郑村祠堂及郑邦华等户
转移路线:沿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刘街社区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
临时安置点:刘街粮站、岸门祠堂、刘街小学及刘当保等户
转移路线:沿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刘街社区中山、殷村、山外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
临时安置点:立山祠堂及方春根、刘江如、郑绍稳、姚文宝、高新生等户
转移路线:沿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峡川村
所属小流域:白洋河上游、峡川河
临时安置点:石子矿办公室及刘文龙等户
转移路线:沿村庄道路转移
危险区名称:梅街镇梅街村
所属小流域:西华河
临时安置点:梅街村村部
转移路线:沿齐石公路转移
以上风险区域指山塘水库下游村庄、临近河流村庄等高风险区域居民点,如有未明确的风险区域由各村(居)补充后一并纳入村(居)级”预案”。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称镇防指)统一领导和组织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镇党委书记、镇政府镇长分别担任镇防指的政委、指挥长,分管镇人大主席担任常务副指挥长,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或各联系村负责人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公室、纪检、农业、民政、国土、供电、财政、安监、公路、林业水利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信息监测、调度指挥、人员转移、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和应急抢险队。
各村、社区、企业成立以支书、主任、总经理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和1到2个应急抢险队。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自然村明确负责人及监测预警员。
镇防指组成人员如下:
政 委: 陈玉伟
指 挥 长: 吴 刚
常务副指挥长:汤牛根
副 指 挥 长:聂龙盛 蒋虎飞 舒 奎 鲍志国 段 平
王 琦 纪建兵 胡 斌 胡伯承 张 建 杜 虹 范海胜
成 员:方义莲 鲁耀中 方向忠 钱水平
杜启平 王峰兵 许卫东 何忠稳
金 鑫 许 凡 张 玉 柯国来
汪再奇 吴海峰
3.2职责与分工
3.2.1镇防指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镇防指对全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现行的《梅街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3.2.2村级指挥机构职责
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雨量站、水位站的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并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
3.2.3镇防指各工作组职责
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需要,镇防指下设信息监测、调度指挥、人员转移、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和应急抢险队。各组(队)组成人员见表2。
表2 镇防指下设各组(队)组成人员表
组别 |
组长 |
成员 |
工作职责 |
调度指挥组 |
汤牛根 |
张玉 柯国来 陈良红 吴海峰 |
负责收集、审查、发送各类信息,掌握和记录气象部门传送的天气情况,及时接收视频和无线广播预警信息,雨情水情,接收险情报警及上报险情灾害等动态情况,负责各村工作组的防汛抗灾联络协调工作。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资应急转移和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灾、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
信息监测组 |
汤牛根 |
柯国来 |
负责制定防灾救灾方案,抢险、水毁抢修计划方案和技术指导,负责水库、山塘、河道等工程巡查和安全运行管理,负责提出水利工程调度方案及水利工程的抢险、救灾工作。 |
人员转移组 |
纪建兵 |
各村书记 |
组织人员与重要物资安全转移。 |
后勤保障组 |
杜虹 |
杜启平 黄来忠 钱水平 |
负责抢险车辆、应急工具及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负责工作人员和受灾人员的生活保障,接待上级防灾工作组、慰问团,配合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和洪水围困群众转移临时安置及灾民主要食物生活必需品筹措与供应。 |
应急抢险队 |
范海胜 |
金 竹 |
对被困人员实施紧急救援,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抢险、抢修。负责河道应急清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灾区卫生防疫。 |
查灾核灾组 |
张建 |
陈良红 |
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资应急转移和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灾、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
监测预警工作由镇防指信息监测组通过自动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所辖监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监测设施的作用。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实时状况及其变化情况。
汛期,尤其是在防范强降雨的过程中,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雨量、水位的监测,并向镇防指报告情况。有自动监测设施的应纳入监测平台实时报送。无自动监测设施的或自动监测设施出现故障时,由所在村每日8时报送1次;强降雨期间,每日8时、18时各报送1次;特殊情况下加密报送。报送可采取短信、电话、传真、办公系统等方式。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结合我镇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和历史洪灾的雨量记载,确定本地区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24小时临界雨量值见表2。各村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雨量临界值。
表2 梅街镇临界雨量(单位:毫米)
时段 |
1小时 |
3小时 |
6小时 |
12小时 |
24小时 |
准备转移 |
40~55 |
70~85 |
100~110 |
130~150 |
160~220 |
立即转移 |
55~62 |
85~100 |
110~135 |
150~180 |
220~240 |
当气象部门预报有强降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前部署,加强防范。水库、湖泊、山塘应提前将水位降至汛限以下,留足防洪库容,易涝地区应提前将渠系水位降至起排以下,最大程度地防止涝灾。
当降雨量达到准备转移的临界指标时,要加强监测和警戒,做好转移准备,可提前转移老幼病残人员和重要物资。
当降雨量达到立即转移的临界指标时,受威胁区域的人员要立即转移。
汛期,河道上的水电站必须服从市、区以及镇防指的调度,预报有较强降雨且雨量较大并将持续时,提前将活动拦河坝水位降至固定坝高程。
当河道水位涨至准备转移临界值时,沿河各村和单位按照各自责任范围加强巡查、开展警戒,禁止涉河作业,做好转移准备。当河道水位涨至立即转移临界值时,沿河各镇街和园区要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安全转移。
4.4.1白洋河
当白洋河刘街老桥下测点、峡川大桥观测点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为准备转移临界值。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为立即转移临界值。
表3 白洋河水位特征值
站点名称 |
刘街老桥下观测点 |
峡川大桥观测点 |
|
警戒水位 |
距河岸堤防顶 1.0米处 |
距河岸堤防顶 1.0米处 |
|
保证水位 |
距河岸堤防顶 0.2米处 |
距河岸堤防顶 0.2米处 |
|
4.4.2龙舒河
当龙舒河乌石村庄小桥观测点、红旗、就田观测点水位达到警戒水位,为准备转移临界值。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为立即转移临界值。
表4 龙舒河水位特征值
站点名称 |
乌石村庄小桥观测点 |
红旗、就田观测点 |
|
警戒水位 |
距河岸堤防顶 1.0米处 |
距河岸堤防顶 1.0米处 |
|
保证水位 |
距河岸堤防顶 0.2米处 |
距河岸堤防顶 0.2米处 |
|
全镇共有7座小(2)型水库,总库容122.74万立方米,兴利库容63.24万立方米。
全镇共有33座大山塘水库,总库容224.9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57.4万立方米。
各水库堰顶高程、汛限水位、设计水位、校核水位见下表,各大山塘汛限水位根据山塘工情控制在溢洪道底部高程以下1-2米处。
表5 水库水位特征值
塘库名称 |
堰顶高程 |
汛限水位 |
设计水位 |
校核水位 |
源溪水库 |
246.5 |
242 |
244.07 |
245.5 |
查回水库 |
166 |
154.1 |
163.9 |
164.66 |
宋冲水库 |
162.5 |
159.27 |
160.35 |
160.9 |
六谷冲水库 |
126.9 |
123.9 |
125.51 |
126.03 |
峡川水库 |
104.8 |
100 |
102.21 |
103.72 |
牌楼水库 |
69.4 |
66.9 |
68.14 |
68.73 |
新冲水库 |
139.9 |
134 |
135.6 |
136.4 |
|
|
|
|
|
当水库、大山塘达到设计水位时,为准备转移临界值,各有关责任人要做好受威胁区域人员的转移准备;当水库、大山塘达到校核水位时,为立即转移临界值,各有关责任人要立即组织水库下游受威胁区域人员安全转移,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通报情况。
为蓄滞洪水,削减洪峰,降低水库自身风险,缓解下游防洪压力,全区所有水库均应设置汛限水位,汛限水位的设定由镇水利站提出,镇防指批准发布。各地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汛限水位控制运用水库。当预报有连续强降雨时,各地要提前24小时将水库水位降至汛限以下,留出防洪库容。强降雨期间,应控制好水库下泄流量,确保水库自身安全,尽量减轻下游防洪压力。
4.6.1预警发布
根据确定的预警指标和实时降雨、洪水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监测预警系统的预警信息由镇防指办公室发布。气象预报由镇党政办负责;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镇水利站负责;滑坡和地质灾害预报由镇国土所负责。各有关村和单位应及时向辖区内受山洪威胁的对象转发预报和预警信息。
群测群防的预警信息由各村(组、企业)及时发布。
建立流域上下游相临行政区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上游行政区的监测预警信息应及时通报下游行政区。
4.6.2预警内容
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4.6.3预警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河道(水库)水位急剧上涨,接近或将超过警戒水位(设计水位)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6.4预警程序
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息由镇级防指发布,按照镇、村、组、户的次序逐级将预警信息传递到人。
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发布预警,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4.6.5预警方式
镇防指通过短信、电话、对讲机、传真、预警广播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
村组(企业)通过锣(号)、手摇警报器、高频口哨、电话、对讲机、预警广播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
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人员,在遇到强降雨、高水位时,应转移至安全区。转移工作应遵循就近、有序、快速、安全的原则。具体工作中应先转移人员后转移财产,先转移老弱病残人员后转移一般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转移警戒区人员。
转移工作采取镇、村(企业)、组干部层层包保负责的办法实施。
转移方式应以有组织地集中转移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分散转移的方式进行。转移对象应服从转移命令和包保责任人的管理,包保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当交通、通讯中断时,镇村组户应各自为战,就近安全转移。
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要对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进行经常性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
汛期,镇村防指对本辖区人员转移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人员转移安置台账。在发生强降雨时,包保责任人须在岗关注,随时准备转移人员。接到转移指令,或发现山洪征兆时,立即组织人员安全转移。
人员安置应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安置方式可因地制宜地采取借住公房、学校、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搭建帐篷等方式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临时集中安置点应选择在居住地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崩塌、滑坡迹象的山丘、台地。集中安置点要配备饮用水、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和基本医疗保障。
山洪灾害发生后,各地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房屋、周边环境状况等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6.1.1明确责任
汛前,山洪易发区村、企业要组织划定危险区,明确各站点监测、预警人员,落实包保责任人,对受威胁的人员实行网格化包保,编制人员转移方案,明确预警指标、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6.1.2汛前检查
汛前,镇防指组织受山洪威胁的村组(企业)对所辖区域的监测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对山洪灾害危险区进行排查,掌握受威胁人口数量、户数、耕地面积、房屋、固定资产等信息,填写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确定包保责任人。对水利工程、河道、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
6.1.3宣传培训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利用会议、宣传栏、宣传册、挂图、光碟、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汛前,各地各单位应将转移路线、转移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制作成明白卡,发放到山洪灾害危险区所有住户。应制作警示牌和标志牌,标明危险区、安全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标识牌设置要合理、全面、醒目、易懂。应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
6.1.4队伍准备
汛前,各村各单位根据实际,组建适应需求的应急队伍并登记造册。应急抢险队主要由山洪易发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镇政府组织40人(具体名单见附表5),每村均要组建30-50人的抢险队。镇级应急抢险队服从镇防指调遣,主要承担对防汛抢险设备要求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各村各单位应急抢险队必要时服从镇防指调遣。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防汛抢险的骨干力量。视汛情、险情发展,镇防指向区防指报告同意后,商请区人武部给予支援。必要时通过区防指向市防指、省防指申请调动部队支援。
镇防指要主动联系水利、国土、安监、气象、交通、农业、环保等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汛前,镇防指要对各级责任人和监测、预警、抢险等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6.1.5物资准备
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抢救伤员药品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
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村、重点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每个村至少200条编织袋。抢险队员配照明设备一套,铁锨一把。
镇级物资的调拨由镇防指下达调拨令,紧急抢险情况下,可电话调拨,用后补办手续。各村应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装备和物资,根据镇防指的调拨指令及时调拨。
进入紧急防汛期,各村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镇财政预算每年安排防汛应急经费,用于防汛物资储备、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上级下拨的特大防汛经费应及时安排,专款专用。
6.1.6通信保障
各村应落实专人负责电话、传真、办公网络等防汛通信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汛前进行全面检查,汛期保持全天候正常使用。
各村应编制防汛所涉及单位及个人防汛通信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形式联系方式。
通信管理部门应优先保障利用公网建立的防汛指挥调度通信系统正常运转。
险情发生后,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一般按以下程序开展抢险救灾。
①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安排好灾民日常生活。
②做好宣传和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卫生防疫。
③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④迅速组织力量抢修通信、交通、供电、供水等生命线工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援助。
⑤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
6.3.1服从统一调度,听从指挥
各级领导和责任人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科学决策,防止决策失误、工作延误。各有关单位要履职尽责,积极配合,搞好服务。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抗洪救灾大局为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敷衍搪塞、临阵退缩。
人员转移须做到以下四点:一是乡镇干部必须亲临一线,现场指挥群众撤离安置、包村干部包到人,确保灾民不掉队。二是受灾群众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条件按照指定转移安置计划命令执行。负责转移的责任人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措施。三是未受灾农户或受灾较轻的灾民户应按照统一安排妥善安置受灾严重农户的衣食住行等,不得推诿扯皮,拒绝灾民进住。四是在转移安置过程中,对不履行职责的干部和拒不执行安置的农户追究责任,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6.3.2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
认真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不得空岗、离岗,做到各单位24小时有人值班,所有险工险段和洪灾易发区24小时有人值守。
6.3.3准确核查灾情,如实上报
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地核查灾情,及时上报灾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灾情,不得随意对外发布不准确的灾情信息,禁止造谣、传谣。
6.3.4管好救灾款物,及时发放
对用于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物资和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确保及时、全部用于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
6.3.5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
加强对抗洪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险工弱段险情处置、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要跟进监督、核查,确保险情处置及时有效、措施得当,款物发放手续完备、公平公正。对于推诿扯皮、贻误战机、擅离职守、临阵退缩的,对于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灾情的,对于贪污、私分、挪用、截留、滞留救灾款物的,对于假公济私、偏亲向友等滥发救灾款物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严肃问责,为抗洪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
6.3.6维护社会秩序,严惩犯罪
提高警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制止危害行为,严厉打击阻碍抗洪救灾、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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