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8575/202307-00092 | 组配分类: | 预案管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梅街镇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适用范围
下列给我镇正常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超出有关职能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本镇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区域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一)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火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二)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险品污染或泄露、火灾、疫情、中毒等。
(三)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如非法集会、上访示威等,刑事案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等。
三、实施原则
(一)“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二)“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实行三级预警,对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三)“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发生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镇一级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部门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四、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即自动成立梅街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视突发事件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预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进行紧急救援。
(一)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全镇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总体调拨。
(二)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和危险源单位经常保持联系。
3 、根据危机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危机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三)专业处置组及其职责:
1、现场处置组:由镇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维护全镇和事发地区的社会秩序,确保主要道路畅通;对全镇重点地区进行巡逻防控,必要时采取特别管制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件。
2、抢险救援组:下设七个组。组织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 对伤亡人员或发病患者、被感染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消毒防病处理;对事故可能引发重大疫情的地区提前防疫;对已经发生疫情的地区进行隔离控制。
4、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负责。协调镇有关部门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调拨、运输;确保水、电、气、粮、油、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维持场秩序良好。
5、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部门派出的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6、善后处理组:由民政所负责。负责对受害群众进行安置、理赔、抚恤;做好接受社会捐赠等其他善后工作。
五、综合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域各单位在镇指挥部领导下,完成综合保障任务。
(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全镇水、电的正常供应;对受损的公益设施进行恢复。
(二)医疗部门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防疫部门针对疫情级别安排流调、隔离、消毒工作。
(四)环卫部门要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五)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交通通畅。
(六)党政办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通讯畅通。
(七)镇财政设立处理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投入。
(八)应急专业队伍要具备高素质、快速反应能力和足够技能及良好装备,事发后,迅速到达现场。
六、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突发事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20分钟内)向镇党委、政府(电话:0566-4511200)报告,由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向镇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的批示在第一时间(20分钟以内)上报区政府值班室。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源单位必须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镇指挥部领导及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七、附则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事故类别,本预案和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本预案中各组长是具体实施活动的召集者和组织者,所有人员在接到组长召集通知后,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镇驻村、单位人员要求在接到召集通知半小时内赶赴现场),并根据指挥部统一指令开展工作。对于不服从安排、行动迟缓、推委不前、临阵脱逃、办事不利者,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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