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10127/202307-00058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马衙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调整2023年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 2023 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池民社救字 (2023) 59 号) 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我区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08 元调整到 750 元: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25 元调整到 787 元: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21 元(含基础养老金 135 元/月) 调整到 975 元(含基础养老金 145 元/月):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943 元 (含基础养老金135 元/月) 调整到 1137 元 (含基础养老金 145 元/月)。新的标准从 2023 年7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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