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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文件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74W/202305-00022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3年临时救助保障标准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3年临时救助保障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18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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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我区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最高不超过3000元。救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
(二)支出型救助对象:
1、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个人自付费用在2万元(起付线为2万元)以上的部分,救助比例为20%,救助标准不低于我区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最高不超过15000元。
2、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救助标准不低于我区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最高不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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