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10127/202302-00026 | 组配分类: | 监管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马衙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马衙街道: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经营氛围,为辖区企业发展创建良好的营商环境,贵池区马衙街道马衙市场监管所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池州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池发〔2022〕4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外,每月1-20日一律不得到企业开展其他事项的监督检查。
为落实落细辖区内的企业每月享受20天的“免检”待遇。该所将严格落实除上级统一部署、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突发事件及转办交办案件外,外勤监管人员一律不得到企业开展其他事项的监督检查,杜绝重复检查、交叉检查,给企业发展营造宁静、轻松的外部环境。同时,该所将加大与街道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联动,最大限度协调在同一时段对同一企业分别检查内容为合并检查机制,努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工作新格局,积极推行“不见面”执法监管,全面推行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努力提升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效能。
在此基础上,该所还将进一步规范外勤市场监管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做好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处,维护好心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马衙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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