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23L/202205-00072 | 组配分类: | 监督管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牛头山镇扶贫资产管理自查情况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5-3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持续稳定发挥效益,根据《关于开展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池乡振局〔2022〕14号)文件要求,牛头山镇对照清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资产自查。
一、总体情况
2013-2020年,我镇共形成扶贫资产78个2642.607546万元,其中公益性资产27个1839.189546万元、经营性资产51个803.418万元。
二、工作部署情况
牛头山镇积极开展自查,对全镇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
一是摸清底数、理顺程序。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分局等相关部门对已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逐一核查,以村为单位建档造册;查看项目立项、预算、招投标、监管、验收、资金拨付及村级“四议两公开”相关程序;全面梳理核算2013年以来的扶贫项目收益增值资产管理使用合理情况和社会效益作用发挥情况。
二是开展培训,全程指导。明确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落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效益发挥、收益分配、登记入账、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扶贫资产管理专题培训和到村指导,建立完善了扶贫项目管理台账、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台账、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台账、扶贫资产监管台账、扶贫资产清查处置台账,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应登尽登、应管尽管、权责清晰。
三是加强监督、强化管护。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使用、公益岗对象选定和受益分红,严格审核和开展监督,防止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确保扶贫资产安全和效益发挥。
三、自查具体情况
(一)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牛头山镇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要求,定期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党委政府是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在资产监管上,镇党委政府明确镇纪委、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分局等部门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对扶贫项目资产的收益、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常态化、制度化,防止资产流失。村(社区)“两委”具体负责本村扶贫资产的管理工作,党委政府指导各村每年定期对上一年度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逐项清查,对上年度资产收益逐笔清算,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登记,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经营性资产登记管理情况
牛头山镇严格按照扶贫资产项目范围,全面梳理2013-2020年以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一是全面登记入账。帮助12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做好资产登记入账工作,登记2013-2020年经营性资产51个,合计803.418万元。二是明确产权归属。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账管理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三是及时验收移交。将验收合格的扶贫项目资产,及时通过签订产权移交表转移至项目收益对象。确权后按照要求公示,移交对应产权归属单位。
(三)经营性资产管护运营情况
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扶贫资产管护台账,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对于经营性资产明确由运营方进行管护,村级进行监管。运营方负责每月具体巡查管护,确权村对运营方的管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平时抽查,发现管护工作未正常开展或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运营方及时整改到位。经自查暂未发现有管护不到位现象。
(四)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和资产处置情况
指导各村制定经营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案,明确村级扶贫资产收益的使用原则、分配范围和分配条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示;建立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台账,登记资产运行状况及收益情况,明确收益分配情况。经自查,我镇未有资产处置方面问题。
四、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当前存在主要困难是既要保证产业扶贫资金的增值保值,又要发挥扶贫济困的社会功能,更需要进一步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引导脱贫户出工、出力,更好地调动脱贫户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充分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镇目前项目资产管理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镇将持续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而有力的保障。持续加大监测力度,提前研判风险,积极应对处置,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规范、高效运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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