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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15R/202205-0000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乌沙镇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事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5-0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乌沙镇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事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0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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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

临时救助

二、办理条件

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三、救助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10倍。

四、申请材料

1.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书面申请、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低保、特困等相关材料

3.因患病、意外伤害、突发性事件、子女教育等导致临时性困难的相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审批。

六、办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七、联系方式

贵池区乌沙镇民政所

电话:0566-401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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