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137/202501-00028 | 组配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告 |
名称: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依据、申请指南、监督渠道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1-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规定。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从事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及个人
2.补贴范围:生猪规模化养殖无害化处理补助
3.补贴标准:每头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补助标准为80元(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县(区)财政分别承担50元、15元、15元)
4.申请程序:单位(个人)申请——镇街核实——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审核——社会公示——资金发放
5.申请材料: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汇总表,无害化处理现场照片
6.咨询电话:0566-2036618
7.受理单位:贵池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8.办理时限:12个月
8.联系方式:0566-2036618
三、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0566-2620161
2.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南美花园环月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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