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718E/202112-00011 | 组配分类: | 遗属待遇申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
名称: | 遗属待遇申领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事项简述: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按规定给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3.办理材料:退休死亡人员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养遗属和死者户口本原件;填写《已故企业退休职工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和《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
4.办理方式:政务服务中心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审批办结。
5.办理时限:限时办结
6.结果送达:邮寄送达、电话联系送达(0566-3214824)、当面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贵池区秋浦东路168号政府服务大厅社保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电话、现场
11.监督投诉渠道:办公室0566-32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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