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718E/202105-00046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
名称: | 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事项名称:社会保险缴费断缴补缴申报
2. 事项简述: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3. 办理材料:劳动合同、工资证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4.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5.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贵池区秋浦东路168号政府服务大厅社保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电话、现场
11.监督投诉渠道:办公室0566-321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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