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预警提示信息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15R/202107-00058 组配分类: 预警提示信息
发布机构: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全生产】关于做好台风“烟花”防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2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安全生产】关于做好台风“烟花”防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24 10:15
【字体大小: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第6号台风“烟花”将于25日白天在浙江北部到福建北部一带沿海登陆。7月23日起将对我省造成明显风雨影响,全省平均风力增至4~5级,阵风8~9级;其中7月24至26日沿江江南和大别山区部分地区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7月27至28日沿江江南和大别山区仍有强降雨。为做好我镇台风防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

台风“烟花”登陆后,将给我镇带来明显的风雨影响,对各企业及其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各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坚决杜绝麻痹、侥幸的思想,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未雨绸缪。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御工作措施

各企业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应对,以防为主、快速反应的原则,积极落实措施,认真抓好各项防御台风等自然灾害工作。重点抓好如下几项关键工作: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出现自然灾害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在岗在位,积极组织做好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二)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台风来临时,各船舶企业要立即停产,在建船舶、行车、钢板要做好固定,严禁高空、户外和涉水作业。各企业要组建好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储备必要物资,提前制定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对台风天气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各企业要按照防大汛防大涝防大风的要求,要在台风到达前组织开展防范工作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突出对临时性办公用房、加工车间、在建船舶、输气管线、气瓶及危化品仓库等重点的检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加强防范措施。

(四)积极防范环保污染。台风“烟花”到达前,各船舶企业要清除场地铁砂、铁锈,雨污水管道和雨水收集池内雨水要规范清运至乌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一般固废、危险废物要及时安排处置,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各企业要做好员工的防汛防台风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尤其是对高空作业的人员,应特别加强防台风知识宣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