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556345493F /202105-00096 | 组配分类: |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社区:
根据贵池区《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函》(贵财综〔2021〕3号)文件精神,经1月18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下拨我街冬春救灾款51万元作如下分配:
1、东湖路:13万元
2、城 北:9万元
3、沿 江:9万元
4、府 学:7万元
5、翠 百:6万元
6、百荷园:5万元
7、汇 景:2万元
分配原则及要求:
1、冬春救灾款主要用于重病、重残、因灾、特扶对象、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困难留守(孤寡)老人、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救助。
2、程序完备:救灾资金分配需经社区两委会讨论通过,救资资金发放一览表需社区监督委员会盖章并张榜公示5天。
3、冬春救灾款必须专款专用,打卡发放,严禁优亲厚友、挪用、截留,不得平均发放。街道纪工委、财政、应急办、民政部门对发放情况予以监督。
4、冬春救灾款全部拨付到各社区,若出现困难居民到街道或上级部门信访,由各社区劝回,并负责落实解决。
5、救助标准:每户救助500-3000元之间。
6、报送材料:各社区于1月29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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