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662/202105-00107 | 组配分类: | 相关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池阳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名称: | 【政策图解】关于办理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温馨提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 享受对象
凡具有贵池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二、 补贴标准
80--89周岁(含8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
90--99周岁(含9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
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1、由老人本人或赡养人,持申请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乡(镇)汇总村(居)上报的花名册,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电子档上报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对象进行抽查、审核、审批,有县政府安排资金,资金有财政局直接拨付银行打卡发放。
4、高龄津贴每年申请审核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新增对象按程序申报,死亡对象及时核减。审核工作于每月按时进行,一月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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