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23L/202105-00012 | 组配分类: | 法规标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牛头山镇进一步加强减灾救灾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1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牛头山镇进一步加强减灾救灾工作
2021年5月15日17时30分左右,贵池区遭遇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造成部分建筑物损毁、树木倒塌、部分广告牌掉落,农作物受损,自然灾害防御形势较为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减灾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牛头山镇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牛头山镇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防御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责任明确到部门、具体到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接到通知后,立即将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所有村(社区)、部门、企业。
二、加强排查,尽快整改
(一)全面排查隐患。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针对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立即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重点排查内容:民房和厂房等建筑物、地质灾害隐患点、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在建水利和交通工程、尾矿库、渣料场、水库、堤防、闸站、山洪危险区、户外广告牌等重点部位。
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参与,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立即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抓紧进行整改和处置,确保整改到位,严防各类灾害发生,确保不因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山洪、局部强降雨等的监测预报,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三)加强应急值守。坚持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始终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遇有险情采取果断措施,提前转移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内的群众,杜绝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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