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31F/202101-00004 | 组配分类: | 监管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涓桥市场监管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贵市监罚字〔2020〕40号 |
贵池区春辉豆腐店(张志高)安排未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人员直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案 |
贵池区春辉豆腐店(张志高) |
92341702MA2RX4161Y |
张志高 |
安排未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人员直接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
罚款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一条 |
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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