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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农村五保办理流程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12-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农村五保办理流程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8-12-3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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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申请。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3.区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由民政所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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