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5578005156/202007-00026 | 组配分类: | 预警提示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通知 |
名称: | 关于提升贵池区救灾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池区发电
发电单位:贵池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唐礼虎
等级 明电 贵减救办明电〔2020〕7号 贵机发 号
关于提升贵池区救灾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我区遭遇连续强降雨,截止7月8日17时,全市各地受灾人口18万余人,累计紧急转移安置10077人,并造成部分房屋损坏和农作物受灾。市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已于7月7日18时将池州市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为切实做好当前减灾救灾工作,根据《贵池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区减灾救灾委决定自7月7日20时起,将贵池区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现就防灾救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
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防汛救灾工作摆到当前首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和懈怠放松,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灾工作中。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各镇、街道和园区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査力度,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区城、危险地段群众,妥善予以安置,并要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设立集中安置点的要加强管理和服务,做好卫生防疫、治安防范、防暑降温、用火用电安全等工作,及时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对转移安置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洁净饮水、有衣穿、有住处、有医疗服务、有治安管理,全力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三、进一步统筹力量,做好应急救助指导工作
各镇、街道和园区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确保突发灾害及时得到有效处置,灾情信息报送高效畅通。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灾区现场、集中安置点实地察看灾情,了解灾害损失情况,走访慰问受灾群众。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措施,指导协助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贵池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抄送: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