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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31F/202012-00104 组配分类: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发布机构: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司法局以及贵池区司法局来我镇督查指导“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池州市司法局以及贵池区司法局来我镇督查指导“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28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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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日上午,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可静,市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科科长许媛媛,区司法局局长柯胜一行来我镇就“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进行督查指导,镇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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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组先后来到紫岩村、七一村进行了实地查看,在复核检查中,复核组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及相关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细致地进行了检查复核。复核组对紫岩村、七一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要更加重视、查漏补缺,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确保该村始终符合创建标准,保持示范村荣誉称号。赵可静强调,一是要合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开展,区司法局加强指导,以典型为标杆,推动全区创建工作;二是加强创新方式。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要做到点少而精,不能一味地复制,不仅要借鉴好做法、好经验,还要结合自身文化特色,打造接地气、有特色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大力营造法治氛围,让群众能够感受到潜移默化的法治能量。“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是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文化素养的有效途径,因此,要大力加强法治氛围的营造,打造看得见、摸得着的“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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