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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乌沙镇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乌沙镇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解读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2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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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点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全力以赴按时保质完成。

二、主要内容

1、享受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简称四类人群)。

2、四类对象人员现居住且唯一住房被专业机构评定为C类危房或D类危房的。C类危房为修缮加固,D类危房为拆除重建。

3、补助标准:为C类修缮加固6000元,D类重建20000元。

三、改造申报程序与实施程序

(一)、申报审批程序

危房改造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实行计划分解、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评议、镇审核、区审批的程序。

1、任务分解: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由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实施镇街,由镇街根据村农户申报落实到户。

2、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四类人群,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交申请。

3、村委会评议:由村委会农申请农户进行资格评议并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报镇人民政府。

4、镇审核: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名单组织有资格的专业机构上门对其房屋进行登记鉴定,审核通过后镇统一公示,规定的时间结束后由镇主要领导签字上报至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5、区审批: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四、组织实施

1、施工: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是以农户自建为主,施工过程要接受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2、验收:危房改造完工后,由镇村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请区级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面验收。

3、资金拨付:镇人民政府根据验收结果上报拨款花名册,报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后,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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